通告 因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需要,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、《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》和《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征收项目 昌化镇 东街村西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 冻结期限为三十个月 自2018年2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冻结期间,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户口的迁入、分户,房屋的买卖、交换、析产、赠与、分户、调剂、租赁、抵押、新建、翻(扩)建审批,改变房屋用途以及各类营业执照的核发、变更。严禁在上述区域内进行房屋装修,严禁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抢种、抢栽各类苗木、花卉等,违者一律不予补偿,不作安置依据,并将依法进行处置。 特此通告! 昌化镇 东街村西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 征收范围 : 1.城东区块:北至102省道,南至昌化溪,西至虞溪,东至山脚;
2.8300厂区块:北至平康路,南至滨江路,西至平康路,东至昌西路(平溪路);
3.金属板厂区块:北至西街,南至滨江路,西至三家村路,东至城中路(水岸银座小区);
4.杭无三厂区块:北至原杭无三厂围墙,南至唐昌街,西至圣庙路,东至原杭无三厂围墙(含前卫修理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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